回采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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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向
爆破材料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炸药和雷管。
2、放炮员领出火工品后,必须使用炸药和雷管分装炸
药和雷管。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锁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3、放炮员把火工品入箱后,必须立即离。从房向
工作地点运送炸药雷管时,在途中不得停留,不得和众人同
行。
4、放炮员把火工品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箱要放置
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和顶板完好安全地点。
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5、当班消耗的炸药、雷管,必须经当班的班、队长签
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炸药、雷管,去药办理手续。
若发生炸药、雷管丢失,放炮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装配引药:
1、装配引药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做引药地点在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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