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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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员工、国航股份各营业部货运员工及雇员(以下统称为“公司员工”)的邮箱使用与管理,保证电子邮件系统安全高效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是公司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公司员工的电子邮件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条 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信息管理部须指定专人作为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员,并指定相应流程确保公司电子邮件系统中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具体负责:
一、发布《国货航电子邮件系统使用手册》,提供相关软件教程。
二、对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电子邮箱操作使用培训和指导。
三、提供统一的电子邮箱地址簿和相关查询通讯录。
四、提供服务邮箱( HYPERLINK mailto:itms@ itms@),如遇邮箱使用问题可随时反馈。
第四条 各部门须指定人员作为部门邮箱管理员,负责电子邮箱帐号申请及变更,负责辅导本部门员工操作使用电子邮箱,并负责部门电子邮箱的管理。
第三章 公司电子邮箱申请及变更程序
第五条 部门或公司员工申请电子邮箱,由部门邮箱管理员统一填写《国货航电子邮箱帐号申请表》,经部门级领导同意后由部门级领导通过电子邮件报至信息管理部服务邮箱( HYPERLINK mailto:itms@ itms@),邮件主题设置为“申请邮箱”。
第六条 公司员工内部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国货航电子邮箱人员信息变更通知单》,经部门级领导同意后由部门级领导通过电子邮件报至信息管理部(邮件主题设置为“邮箱变更”),由信息管理部进行人员信息的修改。
第七条 公司员工离职,由其原所在部门填写《国货航电子邮箱人员信息变更通知单》,经部门级领导同意后由部门级领导通过电子邮件报至信息管理部(邮件主题设置为“邮箱变更”),由信息管理部删除相应电子邮箱。
第四章 公司电子邮箱管理及使用要求
第八条 公司员工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公司电子邮箱作为工作邮箱。如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公司电子邮箱,需要向信息管理部提交申请,由信息管理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非公司电子邮箱作为工作邮箱。
第九条 所有公司电子邮箱中的邮件视为公司的财产,公司具有归档公司电子邮箱中所有邮件的权利。
第十条 对归档的公司电子邮箱中的邮件进行查阅,需经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一条 电子邮箱帐号原则上默认使用人名全拼(不区分大小写)。若出现重名,可使用英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加姓,如david、davidli。若无英文名称,将按照员工全姓名拼加员工号后四位的方式进行建立。
第十二条 首次登陆电子邮箱后应立即修改密码,密码以字母与数字组合并设定在8位以上,建议定期更新密码并妥善保管。如员工忘记密码,可向信息管理部申请密码重置。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对自己使用的公司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子邮箱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配合系统管理员定位问题,以做好系统的维护。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应向信息管理部举报电子邮箱被滥用或盗用情况,及时报告系统安全漏洞或其它不正常状况。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及时收取邮件,电子邮箱存储最大为5000封,附件大小不超过12MB,个人电子邮箱总量为200MB,公共电子邮箱总量为500MB。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公司电子邮箱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商业邮件,不得干扰网络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滥用他人公司邮箱,自觉维护公司电子邮箱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公司电子邮箱从事以下活动: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他人所传送;
十一、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涉密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系统传送;
十二、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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