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应商开发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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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新供应商开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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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对供应商的评鉴、选择及控制,确保采购开发过程各环节得到监管,并对所开发的
新供应商、新原材料等建立明确的指导要求,以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公司采购控制的要求。
2、范围:本公司所有直接、间接原辅料、模具、外协及委外加工的供货商开发和评鉴均适用。
3、权责:
3.1 采购部:(执行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各制造中心的采购)
3.1.1 负责直接、间接原辅料、外协、模具等的开发及管理;
3.1.2 负责供应商开发需求的提报,经核准后组织供应商开发作业;
3.2 品管部:
3.2.1 负责供应商的产品检验、验证、供货商质量数据收集、监控;
3.2.2 负责对供货商质量体系的评鉴、品质辅导和异常改进结果跟踪等。
3.3 工程部:
3.3.1 负责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图纸、物性检验标准及工艺技术指导;
3.3.2 参与对供货商的设计开发体系评鉴、产品开发管制监督及送样样品承认作业等。
4、定义:
4.1 供货商评鉴:
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考察,以采取优胜劣汰的方法选出能持续提供给公司合
格产品的供货商,新开发的潜在供应商由采购召集品管部和工程部参与供应商能力评鉴;
4.2 供货商评价:
对已交货的合格供应商进行品质、交期、服务等综合评价,通过对供应商交货状况的实时
监督,以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要求。
4.3 材料分级:
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对最终产品品质、性能等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并实行分级管制。
4.3.1 A类,关键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份,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
可能导致客户严重投诉的材料;(需要组织进行供应商实地评审)
4.3.1 B类,重要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份的材料,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
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地区的制造商,可进行实地/自评方式评审)
4.3.1 C类,普通材料: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但起辅助性作用的物料。(不需实地评审)
4.4 供应商分级:
4.4.1 A级,战略供方:在行业处于领先或垄断地位,公司须与其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不能轻易跟换的供应商;开发难易度及每月采购量关系。如朗盛/道康宁公司;
4.4.2 B级,重要供方:相对于公司重要并且能稳定合作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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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C级,普通供方:少量合作无过多技术含量能随时更换替代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分类:
按照合作模式,供方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4.4.1 制造商:指有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供方,不包含委外供方;
4.4.2 贸易商:指不具备直接生产公司所需物料的贸易商、代理商;
4.4.3 委外商:指承担公司生产部分工序或者全部工序的加工类供方。
5、内容:
5.1 开发计划:
根据公司规划和新品要求制定开发计划,开发时机如下:
5.1.1 新客户或新品立项导入时,现合作供应商中不能满足需求时;
5.1.2 专案立项品质改善或产品工艺变更产生新的替代材料需求时;
5.1.3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拓展新兴业务市场产生新的材料需求时;
5.1.4 公司人力、产能受限或工艺设备等资源受限时,需要委外加工时;
5.1.5 现供应商出现重大品质或交期等合作问题,不能满足需要,寻找替代货源时;
5.1.6 消除独家供方,提供后段可选择资源,解决供应瓶颈资源或降低采购成本时;
5.1.7 客户指定原料,评估货源渠道,如属于特殊稀缺,经小批量产后即启动开发替代货源或
替代供应渠道
未经立项批准禁止开发。
5.2 开发需求:
5.2.1 新品立项导入,由工程部依产品开发设计提出新原物料、新产品的开发需求,填写[询价
单](包括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需求用量预估等信息),经部门审核后交采购部实施开发。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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