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二学年至一百零六学年幼儿园基础评监指标.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一百零二學年至一百零六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1.設立與 1.1 設立名稱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1 、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
營運 2 、實地觀察幼兒園招牌、幼童專用車及園方網頁名稱。
3 、未設置網頁者,網頁免檢核;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幼童
專用車免檢核。
1.2 設立地址 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1 、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使用地址及樓層。
2 、實地觀察幼兒園地址及使用樓層。
1.3 師生比例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 1 、查閱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之幼生清冊。
2 、查閱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保服務人員清冊。
3 、實地觀察。
1.4 資訊公開 1.4.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實地觀察。
1.4.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 實地觀察:
辨識之處所。 1 、教師應公開教師證書。
2 、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應公開學歷證書,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
園得公開銓審文件。
2.總務與 2.1 接送制度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1 、查閱接送辦法。
財務管理 2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通知紀錄,如接送卡、親子聯絡
簿、家長手冊等。
2.2 收費規定 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 1 、查閱評鑑當學年之公告紀錄,如書面公告、園方網頁資料等。
告,並告知家長。 2 、抽查評鑑當學年之通知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
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 1 、公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直轄市、縣(市)主
縣(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管機關所定收費規定。
2 、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
定相符;收費數額不得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資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