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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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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自评企业: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自评时间: 2013年11月18~11月22日 自评企业名称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自评企业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227号 主要负责人 褚斌 报告编制人 夏文杰 联系人 夏文杰 联系电话 0574 自评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2日 自评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单位 组长 褚斌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总经理 组员 朱龙剑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副总经理 徐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安全部经理 夏文杰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安全管理员 高祥丰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傅祯珂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主要参加人员: 赵建民、霍刚、陈小斌、何杰、史军杰、王颖、刘璟等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营运操作部、工程技术部、物流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自评综述: 一、自评依据 1. 部颁《一级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2.其它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自评工作执行情况 1.预备会议:2013年11月18日,针对本公司的一级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成立了由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部等人员组成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成员就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召开了预备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沟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自评工作组织与分工、日程安排、自评注意事项等。 2.开展现场自评:自评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11月22日。自评内容根据《一级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涵盖了本公司所有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及作业现场,自评员将自评情况如实记录至自评表,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经过首次会议、现场自评、自评小组内部会议、自评情况沟通及末次会议等环节,自评小组形成本次现场自评结论,填写自评情况汇总表,参与自评工作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人员对此次现场自评结论表示认同。自评表见《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一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电子版); 三、自评情况综述 经核查,本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相关安全评价资料均符合《一级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 1.安全目标 本公司制订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与方针,并根据实际情况量化成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完善细化了安全绩效考核的相关奖惩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提供了保证,并予以兑现。但存在个别部门发放记录不全的问题。 2.管理机构及人员 本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每月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但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会议记录不全面的问题。 3.安全责任体系 本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章制度,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划分基本明确,但部分人员对“一岗双责”的理解及其主要职责的了解不够全面。 4.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本公司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数据库建立与更新、对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的及时性、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评价及其有效性方面能够满足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同时也发现了部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以及相关的制度传达不及时的问题。 5.安全投入 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但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使用的跟踪、监督不完善。 6.装备设施 本公司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现场配备有安全、消防、救生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清单和台账,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或定期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强检设备进行管理。装备设施的管理基本满足考评细则的要求。但部分检维修方案形式过于简单、部分设备的点检/巡检未保留记录。 7、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本公司注重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系统,配备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及日常管理基本满足考评细则的要求。 8.队伍建设 本公司建立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制订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基本符合标准化考评细则的相关要求。但存在部分从业人员对培训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过程掌握不全面的问题,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统计,应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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