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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发展历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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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发展历史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发展历史(一) 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现状与趋势.docx 一、特殊儿童主要类型 特殊儿童,狭义上讲,是指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明显偏离普通儿童发展水平,有特别的学习或适应困难,只有接受了特殊教育才能充分发展的儿童。特殊儿童有多种类型,其分类通常依据特殊儿童身心特性为标准。我国对特殊儿童的分类,根据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制定的标准,目前有五类: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病残疾。另外,还有一些与特殊儿童同义的称呼,如:缺陷儿童、残疾儿童、残障儿童、伤残儿童、障碍儿童等。在身心障碍方面,则又包括智能不足、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语言障碍、肢体障碍、身体病弱、性格异常、行为异常、学习障碍、多重障碍、其他显著障碍等等。特殊儿童出现的原因,全世界至今没有合理的医学解释,由于大脑血脑屏障的隔阂,使得许多障碍问题便找不到合适的途径进行医学上的治疗。改善特殊儿童的途径主要通过康复训练、教育干预的方式方法。国内外许多康复训练的有效示例使得特殊的孩子们看到了希望。于是,各种训练机构应运而生。 现状 特殊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简列 1.人们对特殊儿童的认识与关注不够。 2.政府与社会对小型特殊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还有待提高。 3.特殊儿童检测机构的不完善。 4.特殊儿童就读普通学校的政策及具体教育方法还需要改善。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配备急需改善。 一、中国残疾儿童受教育现状 1. 在法律法规方面,缺少一部处于核心地位的《特殊教育法》。教育立 法实践的指导和特殊教育活动的规范都需要一部明确的独立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规范特殊教育活动的法律比较零散,虽然残疾儿童享有义务教 权利的规定在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都有出现,但是这些规定多为附加 性,体现教育公平原则而已。1990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 法》是现行的规定残疾人受教育的法律,细观其中条文,我们不难发现相关 条文多为原则性、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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