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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图.doc

发布:2018-10-18约9.82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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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业 ... ⑴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以 ⑵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内 ...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图 摘要: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业 ... ⑴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以 ⑵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内 ... 关键词: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类别:个人文书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图 在市(州)辖区内设立所,由申请人向当地财政(会计)局提交材料, 市(州)财政(会计)局收到申请人的完整材料后,5日内上报省财政厅 会计处。申请“湖北”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材料。 否 要求的申请材料: (1)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 (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⑸省注协为其出具的全体合伙人或全体股东从事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 是 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 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 (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7)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8)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9)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10)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提交合并或者分立协议。 30 天 以 否 内 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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