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标准干米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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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
本项目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委托,根据《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制订项目委托协议书》编号(桂地标食 号)。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西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广西区粮油检测站、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宁军、李暄、温韬、段玉林、陈小聪、柳永英、阳文琼、石相莉、农彦贤、黄晓赞、曹轶群、吉日文、罗志祥、杨健、
郭盈岑、何晓蓉。
标准起草人基本情况表
研 制
人 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专业
单 位
投入
时间
项 目
负责人
干宁军
男
53
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化学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0%
主要
参加
人员
李暄
温韬
段玉林
陈小聪
阳文琼
柳永英
石相莉
农彦贤
黄晓赞
曹轶群
吉日文
罗志祥
杨健
郭盈岑
何晓蓉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39
35
43
49
54
47
38
50
31
32
35
45
38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院长
所长
检验员
中心副主任
主任
副站长
/
主任
检验员
主任
/
副所长
副所长
部长
副部长
化学
制糖工程
无机化学
食品科学
食品工程
粮油检验
工业分析
植物病理
粮油检验
化学
化学
林产化工
质量管理
药剂学
质量管理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广西粮油质量检验站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广西粮油质量检验站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二) 简要起草过程
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广西质检院组成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 干米粉》编写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编写小组收集了有关米粉类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派人员到企业进行调研,形成了南宁、桂林、崇左、钦州防城港等四个调研组深入到企业和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就标准中的基本问题同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进行交流;同时将征求意见表发放到各市进行意见征求。通过分析、研究干米粉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料,确定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 干米粉》的修订项目和有关内容。同时对收集到的干米粉进行检验,收集相关检验数据,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征求意见,起草了修订草案并对草案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标准制定的意义;
米粉类产品是我区特色食品,更是人民群众喜爱的主食产品,随着国家对食品监管的重视和当前技术的发展,我区先后制定了DBS45/ 02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DBS45/02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干米粉》和DBS45/036-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干米粉》等三个重要的干米粉地方标准,对维护我区食品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监管部门提供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我区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彻底整顿米粉生产秩序,从抓源头开始提高食品监管效率、维护广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必要对我区干米粉类标准进行规范化梳理,督促米粉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生产,确保我区人民食用米粉的安全。合理规范干米粉类产业发展,促进干米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我区的米粉行业向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与我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广西地方标准DBS45/020-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DBS45 017-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干米粉》、DBS45032-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干米粉》是在食品安全新形势下进行的修订,但随着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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