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审批及许可要求.docx
转让审批及许可要求
转让审批及许可协议书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
鉴于甲方拥有(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等)的所有权,并希望将其转让给乙方,并且乙方愿意接受该转让,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和范围
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等)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权益。
1.2乙方同意接受转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
1.3本协议仅对转让的(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等)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益转移进行约定,不涉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条转让条件
2.1甲方保证自身对于转让的(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等)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在签署本协议之后继续保证其所有权的有效性。
2.2乙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并在签署本协议之后无异议地接受转让。
第三条转让程序
3.1甲方应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申请转让相关审批,并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
3.2甲方应将相关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作为转让的有效凭证。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甲乙双方同意对于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以及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双方仍应继续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或披露已获取的保密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5.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支付转让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延迟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第六条协议终止和解除
6.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本协议的目的和范围实现完毕。
6.2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7.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