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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解析-11 4.ppt

发布:2018-06-05约3.77千字共3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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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解析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马旭东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 一个重要里程碑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管理人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三、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师的处方资格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处方资格的获得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人员培训和考核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培训单位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 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药品管理法》 《执业医师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培训和考核内容还包括: 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人员培训和考核 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培训和考核资格。 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执业医师,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资格名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使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使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问 题 一、处方量的问题 1、每张处方限定盒数 2、每张处方限定规格 3、每张处方限定天数缩短(3天、7天) 二、处方权的问题 有些医院规定,主治医师以上方有麻精药品处方权 三、癌症病人住院出院带药问题 四、急诊急痛的癌症患者因手续不全如何取药的问题 五、“一品二规”的规定造成品种限度问题 六、担心管理麻烦而人为造成麻醉药品品规不全问题 七、规范执行医保报销的问题 使用 《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剂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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