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认证 第3部分:符合性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ICS03.120.20
CCSA00
团体标准
T/GZBZ2.3—202X
品牌认证第3部分:符合性评价要求
Brandcertification—Part3:Complianceevaluationrequirements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
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发布
T/GZBZ2.3—202X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T/GZBZ2《品牌认证》的第3部分。T/GZBZ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实施要求。
本文件由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标准化协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盟标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中誉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广东新达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政国誉认证检测
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III
T/GZBZ2.3—202X
引言
本文件的编制是为了统一和完善品牌认证的基本要求,使品牌认证有序发展和形成统一规范,同时
也为相关方的政策资助、品牌认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本文件为采信第三方品牌认证结果,使用《品牌认证第1部分:基本要求》和《品牌认证第
2部分:实施要求》对品牌认证获证组织进行符合性评价时,在符合性评价要求、符合性评价的方
法、符合性评价结果、符合性评价程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品牌认证的评价准则保持相对的一
致性,保障第三方品牌认证活动能规范、有序及良性发展。
本文件由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配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
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
因文件编制目的不同,保证适用与可操作性,T/GZBZ2《品牌认证》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实施要求;
——第3部分:符合性评价要求。
IV
T/GZBZ2.3—202X
品牌认证第3部分:符合性评价要求
重要提示:本文件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品牌认证
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本文件中的要求如与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最新规定不相符,
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品牌认证符合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符合性评价要求、符合性评价实施、符合性评
价结果、符合性评价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品牌认证的符合性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