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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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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制度汇编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燃料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厂燃料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规政策和市场经济规律并且符合内控工作的要求,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协调和分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日常工作中的职责 1、燃管部负责燃料计划调运、采购。 2、燃料部负责入厂煤的化验对比分析 。 3、财务部负责燃料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 燃料资金集中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燃料管理部: 采集结算数据登录。 燃料管理部:燃料核算统计员根据燃料部提供的数量验收单、质量化验单,对照合同填制验收结算单、通知供应商开票结算、填制付款申请单、各级审核、审批,然后交财经部进行资金结算,整个流程完成时限7天。 财务部:财务部对付款申请及相关结算单据进行三级审核,无误后交厂长审批。每月底最后一天数据,各部门必须及时完成登录工作,所有数据必须保证在次日上午12时前完成登录,以保证财务月报的及时性。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年(月)度调运计划编制基于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 上,应在北方燃料公司订货会之前完成,报电煤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需北方公司批准的则上报北方公司。 年(月)度调运计划的内容包括:形势分析、煤源、 价格、运距、运费率、平均热值、计划数量等内容。 年(月)度调运计划应充分考虑电厂当年的 标煤单价、热值差等指标综合。 月度计划为全年电煤计调的依据,一经审批,一般不做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电煤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燃料部应根据批准的年度调运计划,按月依据实际情况制月度调运计划并实施,月度计划执行率应达到85%以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上煤管理制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上煤管理制度 上煤单位在上煤前应将上煤单位的资质(六证齐全) 复印件较与燃料管理部,燃料管理部主管人员应仔细核对证件真伪,并调查该矿情况。 原则上应尽量选择有煤矿的上煤单位。 燃料管理部经调查核实后组织采样和计调人员及纪检人员到上煤单位实地测算运输距离和按照国标要求现场采取煤样。 矿点采样和计调人员及纪检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才煤样应具有代表性。发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将所采煤样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制备煤样,出具化验结果。 对根据化验结果进行分析,该矿煤种只有符合我厂锅炉燃烧特性指标后才能推荐至厂部燃料管理领导小组。 经厂部燃料管理领导小组协商,会签后,推荐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签订《电煤采购订货合同》。 只有签订了《电煤采购订货合同》后方可上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厂部主管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上煤。 电煤采购订货合同》签订后由燃料管理部计调人员安排上煤计划,上煤单位根据计划上煤。 供需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电煤采购订货合同》之各项条款,由于煤炭市场情况变化,造成部分合同条款不能正常履行,需经厂部主管领导批准。 在上煤过程中,矿方改变煤种必征得主管领导和燃料管理部部长同意。 在上煤过程中,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燃料管理部有权停止该矿上煤,责令其整顿,待煤质正常后可恢复上煤。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计划调运管理制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计划调运管理制度 煤矿合同量的分配按季度、季节和生产需要,在地区搭配的原则下合理分配,并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停产检查、道路不通等)进行调整。 对于煤质不好或到货率低的煤矿,对其计划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调整。 计划公开,并依据完成情况及到货率、煤质等情况对计划量进行调整和考核。 对不依照合同供货或弄虚作假的合同矿要依合同提出处理意见。 对到货率低及弄虚作假的供煤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电煤订货管理制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电煤订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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