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附件2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PDF

发布:2017-04-22约4.07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 2 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强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加强 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校推荐推免生工作做到公 开、公正、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 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第一条 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 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 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 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 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第三条 业务条件 (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 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前六 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 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排名要求是: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 35%以内(注:综合班排 名前 70%,国家理科基地班排名前 50%以内),前六学期,一 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 1 门非主 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 20 %(注:综合班排名前 4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 1 门课程 补考或重修;对综合班学分绩点在同年级排名前 25%,前六学 期允许最多有 2 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二)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 试(艺术类按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成绩排名较前(注:在 当年同学科门类前 50%左右),根据推荐类别和学科门类的不 同情况分别确定校内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分数线,具体分数 要求每年另行文件规定。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 业四级考试。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外语 要求可适当放宽。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 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对有特 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 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 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 示。 对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推免计划也参照本推荐条件执 行。 第二章 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 5-7 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中应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 纪检委员,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能力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学院综 合能力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一般大专业按专业成立考核小组, 小专业按专业类成立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 5 名本专 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 有博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 60%以上, 有硕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 40%以上。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 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 表》,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 (三)学院进行推荐时应根据学校规定的推免名额及考核 比例(推免名额及考核比例每年另文规定),坚持德、智、体 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