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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2O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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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13]26号 湖南大学2O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3]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湖南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教务函[2013]18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确保生源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待教育部发文、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 二、工作程序 见《2014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时间表》(附件一) 如因外校接收时间原因,在“内推”工作期间,具备“外推”资格且申请放弃“内推”的学生,教务处可以依据学院报送的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及专业排序情况,签署对外报送推荐材料的意见,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以学校行文公布为准。 学生申请对外报送推荐材料时,最多只能向三所学校递送材料,并同时书面向教务处提交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放弃校内接收推免资格的报告(附件二)。 三、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发文公布的结果为准。推免生选择的学科以及学位类别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并不得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四、取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理学、工学类专业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生从第一学年起按照博士生进行培养管理,鼓励各学院积极接收直博生。 五、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单位应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工作。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仅要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推免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推免生推荐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请与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联系。 附件: 一、《2014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二、《放弃校内接收推免资格的报告》 三、《分专业的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及排序情况汇总》 四、《“以学科竞赛申请推荐”(名额由学校统筹的)获奖学生情况汇总》 五、《推荐预选名单汇总》 六、《湖南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程序》 七、《湖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八、《湖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书》 九、《湖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4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工作项目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计算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并排序 9月12日前 各学院组织计算学生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并进行专业排名(至前33%),公示无异议后,《分专业的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及排序情况汇总》(附件三)交教务处; 排序汇总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各学院(单位)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和审核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1. 各学院(单位)根据《推荐细则》的规定,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和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与审核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 各学院(单位)制定 “其他专业类竞赛(含省、区域性专业竞赛)申请推荐的”排序规则、“其他推荐名额分配”的相关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提交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学院统计汇总学生参加“由学校统筹的学科竞赛推免认定范围”的学科竞赛,以及跨学科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将《“以学科竞赛申请推荐”(名额由学校统筹的)获奖情况汇总》(附件四)及相关材料(原件)报教务处。 拟定预选名单 各学院拟定推荐预选名单 9月12日前 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宣传与发动,切实做好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9月16日前 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生推荐工作。 9月18日前 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按分配名额基数的1.1倍拟定推荐预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相关单位拟定预选名单 9月18日前 1. 教务处拟定用于奖励全国性 “学科竞赛”“内推”的预选名单; 2. 指定负责单位拟定用于优先发展学科及特殊条件的推荐预选名单; 3. 学生工作部拟定用于奖励“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特长的名额的推荐预选名单; 4.预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提交预选名单 9月22日 各学院(单位)推荐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预选名单汇总》(附件五)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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