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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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基本条件
(1)必须满足《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免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
(3)学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均绩点(GPA)不低于2.8。
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个人综合得分计算办法
1、学习成绩(各专业分别计算)得分S1
第一步:计算成绩综合分
M =
其中:M为成绩综合分;Gi为第i门功课成绩;Ni为第i门功课学分;n为该专业学生共同所修的所有课程。
第二步:计算平均分
2、学术论文得分S2
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研究性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加分以质量为根本。类型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SCI、论文 8 4 2 EI(英文期刊论文) 6 3 1.5 CSCD、CSSCI、中文EI期刊论文 4 2 1 其它学术期刊论文2 1 0.5
注:
学术论文指与专业相关(见第2条)、在公开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若未见刊,需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和论文全文)。
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必须与地理科学、GIS、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等专业相关。
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
在期刊上发表的短讯、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予加分。论文是否被SCI、EI、CSCD、CSSCI收录,均以学校提供的论文收录信息为准。
对于发表在“其它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由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院工作小组”)对质量进行严格审定。
3、学术科技作品与大赛获奖S3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作品竞赛。学术竞赛奖加分以竞赛级别与获奖等级为标准。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挑战杯” 8/2i-1 6/2i-1 4/2i-1 全国竞赛奖(非专业) 4/2i-1 3/2i-1 2/2i-1 上海市“挑战杯” 4/2i-1 3/2i-1 2/2i-1 上海竞赛奖(非专业) 2/2i-1 1.5/2i-1 1/2i-1 学校“大夏杯” 2/2i-1 1/2i-1 0.5/2i-1 学院“资环杯” 1/2i-1 0.5/2i-1 0.25/2i-1
注:
同一作品仅以最高分计算;i为完成人名次。
全国竞赛奖(非专业)、上海市竞赛奖(非专业)奖项类型由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奖项类型清单进行认定。
4、表彰优秀得分S4
表彰优秀加分以表彰级别与表彰等级为标准。类别 市级 校级 院级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1 0.2 0.1 “三好”、“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 1 0.2 0.1
注:
(1)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算。(2)如有多次同级同类奖项,重复次数得分依次减半。
5、个人总得分S
计算公式:S = S1+ S2+ S3+ S4
四、实施方法
补缓考成绩更新、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以教务处公布《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时刻为截止时间。
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符合推荐资格的各专业同学按照得分S从高到低进行推荐,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
学术论文和科技作品的非第一作者和非第一完成人,必要时须通过院工作小组的答辩才能得分。
必要时由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进行答辩。
将各专业推免名单,按综合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张贴于学院办公室展板并同步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
将学生申报加分材料予以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点在学院办公室。
五、追责声明
对存在论文发表、论文录用、获奖等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严重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已本科毕业,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发现存在推免造假行为的,将通报其攻读研究生的单位,并建议其单位取消读研资格。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地理科学学院,如有未尽之处,视具体情况再行讨论。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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