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资料制订的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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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
院属各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与基础
1、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依然采取“3+2+1”模式,二年制依然采取“3+1”模式组织教学。
例如:三年制前三个学期(3)基本完成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目标的教学;第四、五学期(2)重点进行专业新技术、新工艺及中、高级技能训练,推行订单式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提高;第六学期(1)安排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可结合教学需要提前进行)。
2、秋季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春季学期为19周。
3、各专业政治类课程教学总学时、周学时和教学周数保持一致,均安排在第一至四学期。
4、《机械设计基础》、《电工学》、《工程制图》、《数学》和《英语》等课程继续实施模块化教学,专业负责人提出明确的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承担单位制订模块化教学方案供各专业选用。
其中,英语教学第一至二学期学习英语Ⅰ、Ⅱ,第三学期学习科技英语,第四学期各专业自选科技英语模块。
5、为提高学生科技文献检索能力,各专业继续开设《信息检索》必修课,总学时为18学,周学时2,1学分。建议3、4和5系第一学期开设,1和2系第二学期开设。
6、体育课继续采取“俱乐部”形式组织教学。
7《计算机绘图》实训环节教学周继续设置为2周,建议1系和3系安排在第二学期,2系和4安排在第三学期。
8、为加强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可继续增设职业资格证书(如专门化实训及鉴定取证课程)相关的课程。对实践性比较强的专业课程可采用专用周的形式在实训室开展教学。
9、计算机等级证书要求为:通过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四级认证。
10、英语等级证书要求为: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11、关于计算学分问题,实践部分继续按每周30学时1学分计,理论部分(含实验)原则上按18学时1学分计。学分取整要求:重要的主干专业课向上取整,其它课向下取整。
12、三年制第五学期(或二年制的第三学期)开设的理论课程安排在第1-12周,第13-20周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13、各专业的课程名称(包括专业技能实训)应尽量统一、完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主要内容(即课程描述)应简明扼要、规范,并体现该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
14、制定计划时,各专业、系部、实训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之间要相互沟通、注意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尽可能避免上、下学期实训室负荷过重或过轻。
15、《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继续实施目标教学,所有专业《计算机操作实训》安排在第二学期。
16、数控加工类实训环节,机械系注意系内平衡,合理安排。
17、军训环节全院统一为3周(第一学期第2-4周)、30学时、3学分。
18、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必须规范,公共必修课课程的名称、总学时数、周学时数及课程编号应保持一致,执行中不得随意改动,以免造成混乱。
19、学分相同、基本要求和教学内容相差不大、总学时差不多的课程建议采用同一课程编号,课程编号参照05级人才培养方案。
20、对课程的描述要规范,描述风格要一致,各承担单位编写课程(特别是公共课程)描述。
21、每周必修与限选课的总学时(含体育课时)原则上不超过24学时。三年制理论教学总学时不超过1600学时,二年制理论教学总学时不超过1000学时,理论和实践学时数比例应控制在6:4~5:5之内。理论课程的周学时尽量设置为偶数2、4、6。
22、实训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根据07~08学年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及学院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制订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提出具体建议,供系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参考。
23、为体现教学的多目标,人才培养方案中设核心技术课和核心技能课(每专业共3~5门,用★标记),采取浮动学分制,即人才培养方案中核心技术和技能课成绩达优秀者或≥90分,或获高级专业技能证书,可上浮2学分,纳入学生的毕业总学分,冲抵重修后仍不合格的指定的必修课(用☆标记)或全院任选课学分。
24、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及安排”、“技能教学进程表”等一定要准确无误,学分和学时等保持前后对应。
25、如遇课程教学内容、学时数进行调整,系部要及时修订该课程的课程标准,新增设的课程也要及时制订课程标准,以便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
26、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实施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各系主任要认真审核把关。
27、各系部在专业建设调研的基础上,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听证会,充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认证工作。
四、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流程
1、3月底前各系部完成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调研工作。
2、4月上旬教务处和院学术委员会制订《关于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并下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任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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