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干部手册 - 天津大学人事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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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院的人事干部,如果…… 2
一、有人发生工伤,该如何申请,确认为工伤后有什么待遇吗? 2
二、我单位有人发生工资变动(出国、回国、去世等),需要填写什么表格? 3
三、我们学校的具体退休政策是什么,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一个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吗? 3
四、有老师想申请困难补助,该如何办理? 5
五、需要为老师起岗位津贴,该如何办理? 5
六、教职工去世,应该如何申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5
七、有老师要申请和变动“采暖费”,该如何办理? 6
八、教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该如何维护(更改)? 6
我是学院的人事干部,如果……
一、有人发生工伤,该如何申请,确认为工伤后有什么待遇吗?
1.工伤事故备案(事故发生24小时内 )
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填报《工伤事故备案表》(院级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到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如果来不及填表,可以打电话备案)。
2.工伤认定(事故发生20日内)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见附件)。
3. 工伤职工登记:工伤认定书下达后进行工伤职工登记;
4.工伤医疗费的申报: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及医疗费用票据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药费申报
5.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前,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伤情稳定后,需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6.工伤待遇支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后,需要到南开社险登记,然后支付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10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我单位有人发生工资变动(出国、回国、去世等),需要填写什么表格?
需要填写《工资变动通知单》,写明变动原因、起始时间、新工资标准等,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人事处。
因公派出国未能参加年终考核的职工,回国后进行考核,考核表随《工资变动通知单》上报。人事处核准后进行相应工资变动。
三、我们学校的具体退休政策是什么,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一个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吗?
国家的退休规定是: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5周岁,女工勤人员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病提前退休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可以申请病退。
为便于安排教学科研工作,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后,在下一年的3月份办理退休手续。
可以申请暂缓退休。
退休手续:
1.人事处将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交学院审核;
2.经学院审核,同意办理退休的职工填写《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申请缓退的填写《天津大学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暂缓退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3.学院将同意退休的人员名单和签署意见后的申请缓退的《天津大学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暂缓退休申请表》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缓退的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
5.人事处将学校批准的退休和缓退人员名单及《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下达学院,由学院通知个人办理退休手续;
6.退休职工持《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到图书馆、财务处、设备处办理退休手续;
7.退休职工持《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和医保证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证。
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手续包括: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2.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批准后通知学院人事干部;
4.人事干部通知职工持医保证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证。
退休费的计算: 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四、有老师想申请困难补助,该如何办理?
1.本人或单位填写《天津大学福利费补助申请表》(院级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
2.人事处按批准权限审批补助金额;
3.由单位或个人持审批后的《天津大学福利费补助申请表》到财务处领取困难补助。
五、需要为老师起岗位津贴,该如何办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为新起聘人员填写《绩效津贴发放登记表》,注明起聘时间(一般为报到下一个月)、岗位聘任情况及绩效津贴标准,于每月15日前(遇休息日提前)报送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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