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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doc

发布:2020-04-12约3.07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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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 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市医 疗保险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当及吋向乙方通报市医疗保险规定、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并负责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第三条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刷卡的信息化建设, 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乙方应当按月向甲方申报医疗费用,甲方对乙方申报的医疗费用应 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逾期不能拨付的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不能完 整提供中报拨付资料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应当依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制度,配备专 (兼)职管理人员,严格按要求参加甲方召开或组织的医疗保险会议和业务培训, 遵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信息查询、密码修改等医保服务。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购货渠道采购药品, 建立商品进、销、存财务制度并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并按季度制作商品名 称、厂家、规格、进销存数量等业务数据报表备查。 第七条乙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设置 “24小时服务”标识、医疗保险服务意见箱、社保卡使用指南以及医保政策和服 务协议主要内容宣传栏。 第八条乙方应按甲方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做好网络衔接, 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并传输有关信息,积极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各类慕础数 据库,及时完成信息的变更和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其经营场所不得采取销售、促销、抽奖、赠 送等任何方式摆放日用品、主副食品等。 第十条乙方不得使用基本庾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刷卡销售基本戻疗保险基金 支付范圉外的商品,包括化妆品、日用品、主副食品等。 第十一条乙方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经过资格认定的专门从事处方审核及 药学技术服务的处方审核员(中药处方审核员)或执业药剂师在岗。营业人员应 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乙方营业人员对参保人员所购药品的药名、药性、适应症、用法 用量、副作用、禁忌等内容具有告知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对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购药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 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配,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 保人员处方外配,对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及时告知参保人员。 第十四条乙方的药品价格应明码标价,使用社保卡和现金购药价格应当保 持一致,对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购药实行药品费用清单制,提供符合税务管理要 求的专用发票,并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妥善保存费用清单以备核查。 第十五条乙方对一次性刷卡购药金额在300元以上或同一社保卡连续3天内 刷卡次数超过3次且单笔购药金额超过200元的,应当严格审查参保人和代购人身 份证原件,详细记录参保人和代购人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留存参保人 和代购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查(资料保存期2年)。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造成参保人 员个人账户金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为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保密,确保参保人员个 人账户金的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乙方对营业场所进行拆分隔离的,应向甲方进行营业面积变更登 记,变更期间暂停医保业务,待甲方实地验收合格后再行恢复。 第十八条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地址发生变更,应向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中请变更登记并与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乙方银行账号、医保负责人、医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 内向甲方备案。 第十九条乙方法定代表人和营业地址发生变更时须重新申请定点资格,原 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证书作废。 第二十条乙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木协议自吊 销之FI起自动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视情 节轻重暂停乙方医保业务1至3个月: (-)营业吋间内专门从事处方审核及药学技术服务的处方审核员(中药处 方审核员)或执业药剂师不在岗的; (-)未设置戻疗保险服务意见箱、社保内容宣传栏和24小时售药服务标识 的; (三) 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银行账号、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中报备案的; (四) 未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或会议2次以上的; (五) 拒不配合甲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 (六) 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且情节轻微的。 (本条款所指次数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视情 节轻重暂停乙方医保业务3至6个月: (-)未向参保人员出具发票、出具发票与实际购买药品品名及金额等不相 符或发票未按相关规定予以存档的; (-)未按处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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