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第2部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_地方标准格式审查稿 .docx
ICS03.060CCSA11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829.2—2025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Guidanceforsocialinsurancefundperformanceevaluating—Part2:Basicmedicalinsurancefundforemployees
2025-02-14发布2025-03-14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7/T4829.2—2025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价原则 1
4.1全程管理原则 1
4.2覆盖全面原则 1
4.3重点突出原则 1
4.4激励相容原则 1
5评价指标框架 1
6评价方法 4
6.1数据采集 4
6.2指标权重 4
6.3评价指标分值计算方法 4
7评价程序 4
7.1前期准备 4
7.2组织实施 5
7.3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6
7.4档案归集 6
7.5评价过程质量控制 7
7.6评价结果反馈 7
附录A(规范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 8
附录B(资料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和格式示例 11
参考文献 12
II
DB37/T4829.2—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7/T4829《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第2部分。DB37/T4829已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财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II
DB37/T4829.2—2025
引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精神,山东省财政厅提出制定DB37/T4829《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系列地方标准,以标准的形式给出社会保险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指导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统一、规范开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基金使用效益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使用管理安全性,提高基金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DB37/T4829拟由7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第4部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第5部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第6部分:工伤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工伤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第7部分:失业保险基金,目的在于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指标、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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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4829.2—2025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等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basicmedicalinsurancefund
按照法律规定,由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规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加上政府财政补贴以及利息收入等汇集而成的、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