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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四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ppt

发布:2017-04-11约7.27千字共4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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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本章主要讲述国家贸易中商品的定价方法及贸易术语换算、成本核算、计价货币选择等与定价有关的问题,还重点讲述了佣金与折扣的运用,以及价格条款的约定方法。 第一节 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 第二节 进出口商品的定价办法 第三节 计价货币的选择 第四节贸易术语的选用 第五节佣金与折扣的运用 第六节 价格条款的约定 第一节 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 一、货物的价格表述 货物的价格,通常是指单位商品的价格,简称单价(unit price)。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单价,比国内贸易中使用的单价要复杂一些,它的表述包括四项内容:货币名称、单价金额、计量单位、贸易术语。 二、货物的作价原则 首先,国际货物买卖应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 其次,在国际市场价格基础上,根据销售意图,高于或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对外报价。 再次,在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国别、地区政策,使外贸配合外交。 三、掌握合理的差价 外贸从业人员在确定成交价格时,必须考虑下列影响价格的各种具体因素。 (一)要考虑商品成交的质量和档次 (二)要考虑成交数量的大小 (三)要考虑运输距离的远近 (四)要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化 (五)要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六)要考虑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七)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二节进出口商品的定价办法 一、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是指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价格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常见做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USD 100 per S/T CIF New York (短吨) 上述单价如无特殊约定,应理解为固定作价,即订约后买卖双方按此价格结算货款,任何一方不得变更约定价格。也可再作如下明确规定: No price adjustment shall be allowed after conclusion of this contract. 二、非固定价格 非固定价格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为了减少价格变动的风险、促成交易和提高履约率,在合同价格的规定方面,往往采用一些灵活变通的做法,即按非固定价格成交 。 在外贸业务中也叫“活价”,买卖双方在磋商交易时,先在合同中约定成交的品种、数量、交货期以及日后作价方法,暂不确定成交价格。 第三节计价货币的选择 计价货币(money of account)是指买卖双方约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如合同中的价格是用一种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货币(如美元)来表示的,且没有约定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合同中规定的货币(美元),既是计价货币,又是支付货币(money of payment)。如在计价货币之外,还约定了用其他货币(如欧元)支付,则欧元就是支付货币。 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可以是同一种货币,也可以是不同货币。 两种货币既可以是出口国货币和进口国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货币。 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应该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出口业务中,应尽可能争取使用硬币。(即币值稳定或具有一定上浮趋势的货币) 进口业务中,应尽可能争取使用软币(即币值不够稳定且具有下浮趋势的货币)。 为了达成交易而不得不采用于己不利的货币成交,则可采用下述两种补救措施: (1)根据该种货币今后可能的变动幅度,相应调整对外报价。 (2)在可能条件下,争取订立保值条款。 第四节贸易术语的选用 一、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一)FOB、CFR和CIF的价格构成在我国海运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三种。这些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通常包括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三方面内容。其中,费用的核算最为复杂,它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两部分。 1.国内费用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贴现利息和手续费等费用;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2.国外费用 (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 (2)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3)如有中间商,那么还应包括将支付给中间代理商的佣金。 3.计算公式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FOB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二)FCA、CPT和CIP的价格构成 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国际商会制定的FCA、CPT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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