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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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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7]第681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摘 要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4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其他报告使用者4 二、评估目的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4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7 五、评估基准日17 六、评估依据17 七、评估方法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0 九、评估假设35 十、评估结论3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4 十三、评估报告日45 备查文件目录4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 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 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7]第681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就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 智能系统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东望智能系统公司在基 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 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17 年3 月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 考虑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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