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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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字[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吉林省证监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吉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建成“公司”或“吉林敖东”)
于2007 年4 月初有计划的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
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小组,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4 月初,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行内部自查,
如实反映近几年公司内部治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
入分析产生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的方案,并制定了切实可
行的自查整改工作时间进度和具体的自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治理专
项活动。
5,6 月份,公司按计划安排,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指导文件,认真查找公司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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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规范运作情况、独立性情况、透明度情况等治理结构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计划。
在以上自查活动的基础上,公司于2007 年6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门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6 月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
告及整改计划》,同时公布了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的联
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多种联系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
众对公司治理活动的评价和整改计划的建议和意见。截止本报告出具
日,没有股东对公司治理自查报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反
对意见;只有几名股东通过深交所相关评议系统对公司治理予以肯定
和表扬,说明公司的法人治理是相对规范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管理
和运作是认可的,也说明公司的自查是深刻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
是可行的。
8 月22 日-8 月24 日,公司接受了吉林省证监局的现场检查。
9 月20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吉林敖东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建议》(吉证监发[2007]190 号)。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自 1996 年上市以来,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吉林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始终坚持规范运作,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总体状况良好。通过此次深入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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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司发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有关问题有待完善,针对自查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公司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修订稿,并将该制度上报到吉林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时放置于巨潮资讯网站,目前已正式生效执行。
2 、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措施:董事会通过学习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文件,加
强了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认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等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越来越具有
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将不断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做到制
定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度,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
司经营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以提高公司运作水平。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事迹情况,集中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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