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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管理规程
技术转移管理规程
编号:SMP1.09.031-A
起草人:未知
部门审核:未知
QA审核:未知
批准人:未知
颁发部门:质量部
发布日期:未知
实施日期:未知
分发号:未知
分发部门:QA、QC、生产部、工程设备部、物管部、技
术研发部
目的: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药品从研发单位或原生产商转移至本
公司的管理程序,以确保技术转移管理符合GMP要求。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转移至本公司生产的新产品。
职责:
技术研发部、质量部、生产部、工程设备部、物管部有关
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内容:
药品技术转移是指将药品的知识、技术以及相关联的产品
和工艺过程从研发部或持有药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转移至本公司
生产的过程。药品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生产工艺、中控项目、
原辅料和成品标准、检验方法及其它与产品质量相关联的技术、
知识。转移方为技术研发部或另一生产企业,接收方为公司的
生产系统包括生产部、质量部、物管部、工程设备部(如适
用)。
技术转移的范围包括:首次转移——产品从研发阶段转入
生产阶段;二次转移——已上市产品在不同生产企业间的相互
转移。
人员及职责:
药品技术转移一般实行项目管理,应由转移方和接收方共
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转
移小组的构成应包括技术研发部或另一生产企业(转移方)、
生产部门(转移方、接收方)、质量部门(转移方、接收方)、
物管部(转移方、接收方)、工程设备部(如适用)(转移方、
接收方)等。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一般由接收方质
量管理部门的资深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接收方
与转移方签订技术转移合同、组成项目组,制定项目计划和预
算、领导项目组,从总体上把握整个项目的进展和预算控制、
负责转移方提供所有技术资料、样品、原辅料(必要时)的接
收、负责将整个项目分为若干子项目,分配给相关人员,并监
督执行、协调并跟踪各子项目进程,必要时向转移方提出技术
培训的要求。
4.3.2.7负责批准技术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转移方案
与报告。
4.3.3转移方应该由药品研发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必要时,
药品研发中负责处方、工艺、质量研究的人员也应该加入项目
组,以确保药品开发过程中信息的完全转移。转移方的主要职
责包括但不限于:
4.3.3.1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如原辅料生产商和质量标准、
处方、生产方法、中间控制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
量标准、稳定性数据、药品与包材相容性实验数据等等。
4.3.3.2提供样品、原辅料、包装材料(必要时)。
4.3.3.3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
4.3.3.4参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风险评估,特别是对需要进
行变更的内容进行评估。
4.3.3.5负责起草技术转移方案,如分析方法转移、处方和
工艺的转移等,与接收方一起完成3批工艺验证且数据稳定,
如不稳定继续协助接收方验证产品。
4.3.3.6进行工艺设备转移(必要时)。
4.3.3.7提供相关产品的药品注册资料(必要时)。
4.3.4接收方
质量部主要进行法规符合性评估,并负责质量标准、检验
方法的转移。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评估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并起草评估报告。
负责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部质量
标准。
协助转移方进行分析方法转移并复核分析方法转移报告,
或进行分析方法验证并起草分析方法验证报告。
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
评估整个技术转移过程的法规符合性。
负责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和批准。
负责包装设计的审核和批准。
负责整个转移过程的文件(包括图纸)归档。
生产部门作为接收方的一员,主要工作是协助转移方确定
商业化生产的处方和工艺。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转移方进行生产处方、生产工艺的转移并复核转移报
告。
负责样品试机,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