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doc
A矿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矿2009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根据山西焦煤集团“厉行节约八条特别规定”和汾西矿业集团“双增双节”决定,经矿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实行多层次管理体系架构,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企管、财务、计划),从管理部门到材料管理职能部门(生产、机电、供应、运输、通风),从职能部门到队组,从队组到班组,从班组到职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奖罚兑现。全矿使用材料分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进行独立考核。
1、生产科:负责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
管理考核项:坑木、火药、雷管、支护用品、建工材料。
2、机电科: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
管理考核项:钢丝绳、电缆、配件、专用工具、油脂及乳化液。
3、通风区: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合理安排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
管理考核项:“一通三防“材料、自救器、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
4、运输区:负责所有皮带、钢轨使用管理,合理安排新皮带钢轨的投入,特别是皮带,严格使用周期,强化回收复用管理。
管理考核项:皮带、钢轨。
5、供应科:负责管理全矿所有材料,分管以上四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其它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特别是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配件,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
管理考核指标:除以上四个职能部门管理考核以外的指标。
二、管理程序
1、每月由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月任务计划,制定材料领用计划,分五大类明细(计划材料准确率达80%以上),分别报材料分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报企管科,根据分管部门意见及任务完成量分三次下拨材料费用限额。
2、各分管部门审批领用材料计划时,应先清查使用库存材料及复用回收材料。确需新增的,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各材料使用单位如遇当月费用不足,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部门审核批准,分管矿领导同意后,可由分管部门负责在季度指标内调整使用,原则上不允许月度使用材料费用超过季度计划材料费用。
⑴材料费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费用与审批后的领用计划费用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7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其中兑现材料超(节)单位25%,职能分管部门2%—10%,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
⑵、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处罚单位(责任人由队组(科)职能分管部门处罚),连带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
⑶、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500—1000元。
⑷、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按有关规定执行)。
⑸、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⑹、未实行月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每月3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企管科一份)。
⑺、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50%处罚。
⑻、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⑼、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⑽、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⑾、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⑿、供应科应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对应交旧而未交,经查属实的,处罚供应科1000—5000元。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供应科承担(交旧领新种类按供应科附表执行)。
⒀、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调度索赔制度。
四、经营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内容:
1、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下拨材料费用,按下拨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
2、由于汇总材料费用误差,导致决策错误的,处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