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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综合巡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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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综合巡查制度_物业经理人

治理处综合巡查制度

1目的

定期对XX嘉园公共区域进展综合检查,确保XX嘉园公共区域设施正常,消退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治理处的综合检查。

3职责

3.1治理处主任负责综合检查的监视。

3.2客服中心负责综合检查的安排及检查问题的汇总与跟踪处理状况。

3.3安管部负责详细的检查工作及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3.4工程部负责详细的检查工作及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4工作流程

4.1客服中心每周向工程部、安管部确定综合检查人员名单。

4.1.1工程部、安管部将综合检查名单供应给综合部。

4.1.2客服中心负责通知检查人员按时检查。

4.1.3检查人员将检查发觉的状况记录在《综合检查记录表》,交给客服中心。

4.1.4客服中心统计不合格项并通知工程部和安管部。

4.1.5工程部和安管部根据要求进展整改。

4.1.6未能准时整改工程,工程部、安管部应将状况向治理处主任汇报并跟踪处理。

4.2检查内容

4.2.1公共区域卫生设施、清洁卫生状况正常。

4.2.2照明系统开关、灯具正常。

4.2.3空调通风系统正常,通风良好。

4.2.4消防设施齐全,未被动用。

4.2.5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

4.2.6门锁、窗户正常。

4.2.7墙面、地面、大理石无损坏、污痕。

4.2.8标识系统完好。

4.2.9无乱拉电线、乱接线状况。

4.2.10施工、装修现场无消防、安全隐患。

4.2.11停车场设施正常。

4.2.12公共区域无其它安全、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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