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01.120
CCS
A01
HB
团体标准
T/HBXXXX—2022
团体标准评价规范
Groupstandardevaluationspecification
(征求意见稿)
2022-XX-XX发布2022-XX-XX实施
广东省防伪行业协会发布
T/HBXXXX—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防伪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
T/HBXXXX—2022
团体标准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团体标准评价工作的评价原则与依据、评价机构与人员、评价要求与内容、评价程序、
申诉与处理、监督与复评。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团体标准的评价工作。对企业联盟标准的评价活动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20004.1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GB/T20004.2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团体标准评价Groupstandardevaluation
评价主体对团体标准开展分析、比对和判断的活动。
企业联盟标准
企业与企业或产业技术联盟为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的,通过合同约束等形式,为满足自身市场和
创新需要而制定的标准。
4评价原则与依据
评价原则
4.1.1科学性原则
评价过程中采用的流程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价结论全面、准确、专业,符合标准化学科及其他相
关学科的原理和客观规律。
4.1.2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