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440111 HFSW 011-2019宠物洁齿液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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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0111 HFSW
广州汇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440111HFSW 011—2019
宠物洁齿液
2019-08-26发布 2019-09-26实施
广州汇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440111HFSW 01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州汇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汇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禹辰。
本标准于2019年08月26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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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0111HFSW 011—2019
宠物洁齿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宠物洁齿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宠物口腔,对宠物口腔起到清洁护理作用的洁齿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31.1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 22115 牙膏用原料规范
QB/T 2945 口腔清洁护理液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268号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分类
洁齿液按使用性能分为浓缩型和普通型两种。
a)浓缩型:需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比例进行稀释后使用;
b)普通型:可直接使用。
3.2 原料要求
洁齿液用原料应符合GB22115的要求。
3.3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外观 可流动液体
感官指标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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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0111HFSW 011—2019
表1 (续)
项目 要求
澄清度 (5℃以上) 溶液澄清,无机械杂质a
香气 符合标识香型
PH值 (25℃) 5.5-10.5
游离氟或可溶氟含量/% ≤ 0.15
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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