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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补助计画修正规定.PDF

发布:2019-04-07约1.4万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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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修正規定 一、目的: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雇主推動員工 「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友善 勞動環境,使勞工安心效率工作 ,提升企業生產力,達到勞資雙贏 ,特訂定「推 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以下簡稱本計畫) 。 二、補助對象: 本計畫補助之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 三、申請期間: 每年度分二階段受理雇主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 :當年度 二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 。 (二)第二階段 :當年度五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本計畫當年度補助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若第 二階段結束後補助 額度尚未用罄,得另行公告以專案受理申請。 四、補助項目: (一)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 1 、加強主管或同仁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提升主管或相關同仁之 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課程規劃重點如附件一。 2 、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 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二)員工紓壓課程: 1 、紓解員工身心壓力,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 2 、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 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 1 - (三)友善家庭措施:規劃縮短工時、彈性工時、彈性工作安排、工作分享與優 化給假等友善家庭之創意措施,或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親子活動/ 講座、員工 /眷屬支持團體, (如新手父母、眷屬讀書會等,團體成員至少 為八人) ,促進員工家庭關係,使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 (四)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支持員工家庭照顧,調整或改裝企業空間、添 購相關器材 ,以規劃員工長者、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等。 (五) 「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增進員工對「工作與生活平衡」概 念認識,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以加強員工對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之使 用。 (六)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之協 助措施:協助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 適應職場,辦理課程、宣導講座、支持團體、服務或活動等友善制度,確 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穩定工作表現。 五、補助標準 : (一)僱用勞工人數在九十九 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 助九 成,自籌款 至少為一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為上限。 (二)僱用勞工人數在 一百人以上至二百五十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 報之經費最高補助 八成,自籌款 至少為二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 為上限。 (三)僱用勞工人數在 二百五十一人以上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 高補助 七成,自籌款 至少為三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為上限。 (四)接受本部當年度 「工作生活平衡」或 「員工協助方案」專家入場輔導者 , 核予補助經費時得增加一成補助款 ,並以申請補助項目之最高補助額度為 限。 六、補助額度: (一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 :補助講師鐘點費科目,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 同 )六萬元。 (二員工紓壓課程) :補助講師鐘點費科目,每年最高補助六萬元。 (三)友善家庭措施 :補助講師鐘點費、團體諮詢費、印刷費、活動器材費、 - 2 - 空間設備費、場地租借費、餐費、活動門票費等科目,每年最高補助二 十萬元。 (四)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補助空間設備及活動器材費等科目,每年最 高補助 二十萬元。 (五)「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補助印刷費、宣導品製作費等科目, 每年最高補助三萬元。 (六)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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