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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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
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户主)姓名:
户口所在地: 镇 社区(村、居)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余庆县民政局监制
余庆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申报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户主关系 职业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申请及证件类材 料 1、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有/无 页数 2、户口簿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达法定婚龄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相关证件 家庭收入证明材 料 1、成年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和年工薪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 2、家庭年经营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 3、家庭年财产性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 4、家庭年转移性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 家庭财产状况及其他证明材料 1、存款类财产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房地产类财产证明及相关材料 3、设备类资产证明及相关材料 4、其它财产证明及相关材料 5、公安部门出具的成年家庭成员有无机动车辆登记的证明 6、社保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参加社保和领取社保金情况证明 7、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有无房产登记或登记房产情况的证明 8、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缴存和支取公积金情况证明 9、税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税收登记和纳税情况证明 10、工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有无工商登记或登记情况证明 11、村(居)委会出具的有无房地产或房地产情况的证明 本人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捺手印):
年 月 日
申请人 年工薪总收 入(元) 年经营净收入(元) 年投资性收 入(元) 年出租资产 收 入(元) 年知识产权 收 入(元) 年出售财物 收 入(元) 年借贷收 入(元) 年其它财产收入(元) 年离退休金(元) 年养老保险 金(元) 年失业保险 金(元) 年遗属补助费(元) 年赔偿性收 入(元) 年经济补偿 金(元) 年赡养费收 入(元) 年抚(扶)养 费(元) 年提取公积金(元) 年接收馈赠收入(元) 继承收入(元) 其他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合计(元)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元) 申请人申报家庭财产状况 家庭存款总 额(元) 家庭借出 款(元) 有价证券价 值(元) 房产类资产折价(元) 住宅用地折 价(元) 生产设备折 价(元) 家用电器折价(元) 金银饰品折 价(元) 机动车辆折 价(元) 其他财产折 价(元) 家庭财产合计(元) 家庭成员人均拥有财产(元) 本人对所申报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捺手印):
年 月 日
证件审查情况 申请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 审查人签字 村(居)调查评估小组调查评估情况
经调查评估小组调查核实和评估,该申请对象申报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属实,无遗漏,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无不能认定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情形。
参与调查评估人员(签字):
调查评估小组组长(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居)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情况
经村(居)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该申请对象家庭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同意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认定。
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居)公示情况
该申请对象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已经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全村(居)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没有接到群众有意见的反映。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公示情况
该申请对象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已经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全镇(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没有接到群众有意见的反映。
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签字):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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