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1_T 0008-2022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要求.docx
ICS01.140.40CCSA14
3411
滁州市地方标准
DB3411/T0008—2022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要求
Requirementsofpubliclibraryservicesoutsourcing
2022-09-09发布2022-10-01实施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11/T0008—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滁州市图书馆、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
本文件由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滁州市图书馆、天长市图书馆、来安县图书馆、全椒县图书馆、凤阳县图书馆、明光市图书馆、定远县图书馆、南谯区图书馆、琅琊区图书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鸿英、胡玉国、王震、徐应龙、张青、刘莉莉、徐毅、孙学崇、张弘、杨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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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要求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外包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质量与评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组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28220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Z28828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DB34/T3878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publiclibraryservicesoutsourcing
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3.2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outsourcingorganizationofpubliclibraryservices
按照发包方的委托要求,承接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4外包机构
4.1服务资质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应:
a)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免予登记批准;
b)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书。
4.2场地设施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应:
a)有满足服务需求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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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辅助外包服务运营管理的计算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移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
4.3规章制度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应:
a)有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文件资料;
b)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应急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c)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和执行机制;
d)建立读者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e)有完备的外包评价制度。
4.4从业人员
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机构的从业人员应:
a)满足公共图书馆对人员学历、职称方面的要求;
b)具备胜任专业岗位的工作能力;
c)熟悉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政策法规;
d)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尊重和保护读者隐私。
5服务内容
5.1管理服务
按照发包方的管理要求,开展以下服务:
a)服务流程性工作;
b)人力资源建设;
c)数据分析;
d)国有资产管理;
e)评估定级;
f)其他服务。
5.2业务服务
按照发包方的业务要求,开展以下服务:
a)环境管理;
b)读者管理;
c)文献查询、借阅;
d)参考咨询;
e)阅读推广与社会教育;
f)新媒体与社群运营;
g)总分馆服务;
h)志愿者服务;
i)信息安全建设;
j)配套服务。
6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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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管理服务
6.1.1服务流程性工作
6.1.1.1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发包方的需求特点和发展方向,起草服务方案;
b)与发包方沟通,完善服务方案,得到确认后提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