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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_T 1883-2020 青稞抗旱性评价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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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CCSB05

备案号: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883—2020

青稞抗旱性评价技术规范

2020-12-09发布2021-01-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63/T1883—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青海省农林科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晓华、李洁、吴昆仑、姚有华、白羿雄、安立昆、李新。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DB63/T1883—2020

1

青稞抗旱性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青稞抗旱性评价相关术语和定义、种子要求和抗旱性鉴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青稞品种(系)和种质资源的抗旱性的评价,同时适用于科研教学单位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

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525有机肥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旱性

干旱胁迫下,青稞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的反应能力。

3.2

校正品种

种植区域内认定的抗旱性较强的省级或国家审定、登记的青稞品种。

4种子要求

供试种子质量符合GB4404.1规定,数量满足试验需要,不应包衣或拌种。

5抗旱性鉴定方法

5.1种子萌发期抗旱性鉴定

5.1.1鉴定方法

DB63/T1883—2020

2

采用高渗透压法。即用-0.5MPa的聚乙二醇-6000(PEG-6000)水溶液对种子进行胁迫处理,以无离子水培养作为对照。

5.1.2种子预处理

样品充分混合后随机取600粒,清洗后放在30℃~35℃鼓风烘干箱内烘干10h,冷却至室温待测。

5.1.3胁迫溶液配制

将192g聚乙二醇-6000(PEG-6000)完全溶解在1000mL无离子水中,配成-0.5MPa的PEG-6000高渗溶液。

5.1.4胁迫处理

取300粒种子,每100粒为一组,3次重复,分别放入直径12cm、高2.5cm的培养皿中,以双层滤纸为芽床,各加入20ml的-0.5MPaPEG-6000水溶液,加盖以防止水分蒸发,三天更换一次滤纸,每天揭盖换气。分别标记为T1、T2和T3。

5.1.5对照处理

种子数量、分组及培养方法同5.1.4,加入20ml的无离子水。分别标记为CK1、CK2和CK3。

5.1.6性状调查

将6个培养皿放入培养箱中,在(20±1)℃条件下恒温培养,每3天更换一次滤纸和培养皿。第7天统计各培养皿发芽种子的数目。

5.1.7种子相对发芽率计算

种子发芽率按公式(1)计算:

100%....................................(1)

式中:

PI——相对发芽率(%);

X——胁迫处理发芽数;

CK——对照种子发芽数。

5.1.8萌发期抗旱性评价

青稞种子萌发期抗旱性判价见表1。

表1青稞萌发期抗旱性评价

抗旱性等级

种子相对发芽率/%

1

极强

HR

≥90.0

2

R

70.0~89.9

3

中等

MR

50.0~69.9

4

S

30.0~49.9

5

极弱

HS

≤29.9

DB63/T1883—2020

3

5.2苗期抗旱性鉴定

5.2.1鉴定方法

苗期抗旱性鉴定采用两次干旱-复水处理后存活率进行判定,并利用校正品种的存活率对待测品种实测存活率进行校正。

5.2.2实验设计

3次重复,每次重复50株苗,发芽盘栽培。

5.2.3培养条件

温度(20±5)℃,光照14h,黑暗条件下培养10h。

5.2.4播种

在长宽高为46cm×27cm×4cm的50孔发芽盘中装入10cm厚的耕层土,并控制持水量为(80±5)%,播种后覆土2cm。

5.2.5第一次干旱胁迫-复水处理

保持田间持水量为(80±5)%直至幼苗长至三叶一心,开始进行干旱胁迫,当土壤含水量降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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