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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竞争型国企释放国有股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颜吉成
摘要:本文提出了对竞争性国有企业释放股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论点,并对提出竞争型国有企业释放股权的背景、股权转让的实施方法、股权转让程序、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与现行《公司法》的矛盾以及国有企业股权释放后的特点进行了阐述。通过深化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将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释放出来,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市场经济建设。
关键词:竞争性国企 股权释放 现代企业制度
一、提出竞争型国有企业释放股权的背景
35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中,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经历了由放权让利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大的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重申了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十六字”的总体要求。因此,今天的国有企业主要为国有产权控股下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公司制企业,并且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已经实现了主营业务或全部业务上市。目前,就中央企业来说,已经有超过60%的资产进入上市公司。2013年3月中旬,国资委正着手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进行相关调研;如进展顺利,改革方案有望在2013年年出台。关于未来国企改革的走向,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国企正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形成两类国有企业:一类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定位于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另一类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进行改革,变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目前比较好的办法是划分为四类企业——公益性国企、竞争性国企、以公益性为主竞争性国企为辅、以竞争性为主公益性国企为辅。国有中大型企业三年脱困目标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管理科学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程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出资人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信息披露。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
签署转让协议。,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履行转让协议。,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企业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才发展成21世纪初的样子,即使是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地区也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我们刚刚开始进入市场经济,因此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必须防止一哄而上,把本来很好的。
2013-10-8
作者:颜吉成
电子邮箱:jichengyan2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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