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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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补充:第7号具体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主要内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及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通常情况下,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都是货币性交易,如,以现金购买原材料,以现金偿还债务等,涉及货币性资产、负债等的交易,属于货币性交易。
4.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点:以放弃货币性资产的方式换入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企业以100万元购入生产用设备,在这项交易中企业放弃的是货币性资产,获得的是非货币性资产(固定资产)。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是以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作为前提的,在这种交换中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如,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换入所需的原材料,在这项交易中,企业换出的产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而换入的原材料也是非货币性资产,没有涉及货币性资产。;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认定标准,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 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本准则;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补价/(支付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 25%,属于。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补价/(收到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 25%,属于。
高于 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一、商业实质的判断
(一)商业实质的意义
企业应当重点考虑发生了该项资产交换预期使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的程度,通过比较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只有当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两者之???的差额较大时,才能表明交易的发生使企业经济状况发生了明显改善,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条件
满足下列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下列情形: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明显不同。如以存货换设备。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金额相同,但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如企业出租公寓楼给企业和租给个人风险不同。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风险也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这种情况是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本准则所指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即国际准则所称的“主体特定价值”。
(三)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一)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该计量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2. 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 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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