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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PDF

发布:2018-08-30约12.8万字共9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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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 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1-2-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 大事项提示: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刘建华、王锡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及时申报其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刘建华、王锡娟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 相应调整。 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 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程昭然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程昭然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1-2-2 北京康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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