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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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4日电,简称《意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号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专业设置机制。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服务,完善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
(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及岗位比例,学校自主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改善进人用人环境。学校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承接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健全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合理调节学校各岗位收入差距,除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外,收入差距要保持在合理范围。
(六)完善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校内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完善内部治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和治理结构。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详见附件1:《学校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任务清单》)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高校需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工作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是明确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部门要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领导要勇于担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加强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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