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908-2013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技术规范.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65.150
P87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3/T 908—2013
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技术规范
Aquaculture pond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2013 - 12 - 31 发布 2014 - 01 - 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08—2013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明、顾志敏、沈斌乾、顾宏飞、潘茜、郭建林、孙丽慧。
I
DB33/T 908—2013
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池塘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化海、淡水养殖池塘的建设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SL 265 水闸设计规范
3 选址要求
3.1 基本要求:
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交通、通讯便捷。排灌方便,不易发生旱、涝灾害。
3.2 水源要求:
水源充足。水质符合GB 11607之规定。如以无公害基地建设或现代渔业园区建设为目标的,淡水质
应符合NY 5051之规定,海水水质应符合NY 5052之规定。
3.3 土壤要求:
土地历史上没有对养殖产品造成不良危害的沉积物和残留物。土壤质地宜为粘质土或壤土、砂壤土。
湿润的土壤在手掌中能一捏成团或土壤中粘土含量至少达到20%。土壤pH值应在5-9.5之间。
4 池塘形状与结构
4.1 外形:
2
以长方形为主,长宽比以3:2~2:1为宜。池塘面积大于0.4 hm 的,长轴方向以东西向为主,或
与生产季节主要风向相一致。
4.2 面积:
2 2
根据用途和养殖对象不同而定,单个养殖塘面积一般为0.1 hm ~2 hm 。
4.3 深度:
1
DB33/T 908—2013
鱼、虾养成和亲鱼培育池塘平均深度以不少于2m为宜;鳖、蟹、贝养殖和鱼苗、种培育池塘平均深
度以不少于1.5m为宜。最高蓄水位到塘埂顶面的高程差30cm~50cm。
4.4 塘底:
池底应向排水口区域倾斜,比降为20cm~30cm/100m。淤泥厚度控制在20 cm以内。需开挖环沟的池
塘,则在至少距塘埂坡底5m处开挖,环沟坡高宽比应大于1:3,环沟深度一般为0.5 m~1.2 m和环沟面
积占池塘底面积的25%~3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