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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矛酒业财产权信托计划推介书
福矛酒业财产权信托计划
预期年化收益率:6.4%/6.6%/6.8%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
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上述预期收益率仅供投资参
考,并非保底收益率,具体以信托文件规定为准。
一、 兴业信托简介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经国务院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同意的由兴业银行控
股的银行系信托公司,是我国首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公司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现有注册资本50亿元。
主要股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最大的商业银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福建省
政府全资拥有的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托产品简介
1、信托对价用途:委托人福建省建瓯黄华山酿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评估价值6249.32万
元的成品酒收益权交付我司作为委托资产,设立本财产权信托,信托对价具体用途为用于委托人
黄华山酿酒的日常经营周转。。
2、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定信托期限为18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信托成立后
满12个月后,委托人偿还500万信托对价,作为项目本金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成立后满15个月后,
委托人偿还500万信托对价,作为项目本金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成立后满18个月即本项目结束时,
委托人偿还剩余的1000万信托对价,作为项目本金向受益人分配。
3、信托规模:预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4、信托推介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
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推介期。推介期的开始日由受托人予以决定。
5、信托参与方式:认购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合格投资者可直接缴款签约。不足300
万元的合格投资者可先行预约。
合格投资者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者:
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
织;
1
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
人;
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
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6、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销售的信托单位为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和C类信托单位,各类信托单位的预期年
化收益率见下表:
信托单位类 是否可赎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收
该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
别 回 益率(R)
自信托生效日起届满12个月之日或信托 以实际认
A 类 否 6.4%
终止日间孰早之日止 购为准
自信托生效日起届满15个月之日或信托 以实际认
B 类 否 6.6%
终止日间孰早之日止 购为准
以实际认
C 类 自信托生效日起至信托终止日止 否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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