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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犯罪主观要件分析.pptx

发布:2020-02-22约1.7千字共8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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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犯罪主观要件;第一节 概 述;一、法定性;二、时间性;三、实质;第二节 犯罪故意;认识因素;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认识因素;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其发生正是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所在。;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认识因素:只认识到可能性;行为人虽然不是希望、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但也不反对、不阻止其发生,对结果发生持有意放任的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其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表现;表现;3、在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地实施危害行为,放任更严重结果的发生;;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区别;犯罪过失;一、疏忽大意过失;(一)前提:应当预见。指兼有预见义务和预见可能。;案例;(1)客观标准说:即以社会上一般人的水平来判断。 (2)主观标准说:即以当时行为人本身的能力和水平来判断。 (3)折衷说:即以主观标准为根据,客观标准作参考来判断。;(二)事实:没有预见。;1、行为人有意识地违反自己的职责;;2、行为人无意识地违反自己的职责。;(三)原因:疏忽大意。;案例;法医检验认为,导致蒋某某右眼失明的原因是因为眼侧受外力打击,致使虹膜静脉窦发生撕裂伤,微血管出血,渗入前房,如果打击来自眼睛正面,一般不会导致虹膜静脉窦撕裂,但如果打击来自侧面,只要较轻的打击力量就可能导致这种损伤。同时,当虹膜静脉窦微血管出血时,如果及时发现,止血清洗,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即使有少量血液渗入前房,也会慢慢被吸收。但如果没有发现,血流不止,就会出现本案中发生的情况。;二、过于自信过失;(一)认识因素:已经预见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案例;(二)意志因素:轻信能够避免。 ;案例; 一个下雨天,张某某与另一板车工人陈某运铁块去货场。车行至坡顶时,陈对张说:“今天路滑,你的车??货过重,又没有刹车装置,为了防止出事,我来帮你驾车下坡。”张说:“没啥!”只搬下一块生铁,照旧驾车下坡。在下坡时,因车重路滑,张无力控制车辆,将一位横越公路的老太婆撞倒,轧断双腿,造成重伤。;比较;;案例;第四节 无罪过事件;一、相同点;意外事件:不能预见指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损害结果不仅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认识能力和当时具体情况,他也根本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案例;二、不同点;案例;总结; 犯罪目的 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以实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举例; 犯罪动机 刺激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 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起因。;;;总结;第六节 认识错误;1、影响罪过的有无与形式;;一、法律认识错误;(一)误认无罪为有罪;(二)误认有罪为无罪;案例;(三)误解罪名或刑罚;案例;法律认识错误一般不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和具体内容。;二、事实认识错误;(一)行为性质认识错误;案例一;案例二;(二)行为手段认识错误;1、误以为不会,但实际上会;;2、误以为会,但实际上不能。;(三)对象认识错误;1、同类对象认识错误 ;2、不同类对象认识错误;3、误以为存在犯罪对象, 而实际上不存在对象。;4、误以为不存在犯罪对象, 而实际上存在犯罪对象。;(四)结果认识错误;2、误认为结果未发生 而实际上已经发生;;(五)因果关系认识错误;1、行为人误认为预期结果由自己行为造成,实际上由行为人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2、行为人预期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结果,实际上却产生预期追求结果以外结果。;3、行为人误以为自己行为已经发生预期结果,为达到一目的又实施一行为,事实上行为人预期结果是后一行为造成。;4、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并发生预期危害结果,但对行为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发展情况认识不正确。;1、有犯罪意图,按犯罪未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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