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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人员转正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拓展业务,提高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已满的销售人员转正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按照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不受主观因素影响。
2.全面考核原则:从销售业绩、客户开发与维护、销售技能、团队协作等多个维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避免片面性。
3.激励发展原则: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晋升、奖励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销售人员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
4.及时反馈原则:在考核过程中及时向销售人员反馈考核情况,帮助其了解自身优势和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同时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周期
试用期为[X]个月,试用期届满进行转正考核。考核时间为试用期结束后的[X]个工作日内。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销售业绩(50分)
1.销售额完成情况(30分)
-考核指标:实际完成销售额与试用期销售目标的对比。
-计算公式:销售额完成率=实际销售额÷试用期销售目标×100%
-评分标准:
-销售额完成率达到100%及以上,得25-30分;
-销售额完成率在80%(含)-100%之间,得15-24分;
-销售额完成率低于80%,得0-14分。
2.销售利润完成情况(20分)
-考核指标:实际销售利润与试用期销售利润目标的对比。
-计算公式:销售利润完成率=实际销售利润÷试用期销售利润目标×100%
-评分标准:
-销售利润完成率达到100%及以上,得15-20分;
-销售利润完成率在80%(含)-100%之间,得10-14分;
-销售利润完成率低于80%,得0-9分。
客户开发与维护(30分)
1.新客户开发数量(15分)
-考核指标:试用期内成功开发的新客户数量。
-评分标准:
-完成或超过试用期新客户开发目标数量,得12-15分;
-完成试用期新客户开发目标数量的80%(含),得8-11分;
-完成试用期新客户开发目标数量的50%(含)-80%,得4-7分;
-完成试用期新客户开发目标数量低于50%,得0-3分。
2.客户满意度(10分)
-考核指标: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对销售人员服务质量、产品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得分。
-评分标准:
-客户满意度得分在90分及以上,得8-10分;
-客户满意度得分在80(含)-90分之间,得5-7分;
-客户满意度得分在70(含)-80分之间,得3-4分;
-客户满意度得分低于70分,得0-2分。
3.客户流失率(5分)
-考核指标:试用期内流失的客户数量与期初客户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客户流失率=试用期流失客户数量÷期初客户总数×100%
-评分标准:
-客户流失率为0,得4-5分;
-客户流失率在5%(含)-10%之间,得2-3分;
-客户流失率超过10%,得0-1分。
销售技能(15分)
1.销售技巧与方法运用(5分)
-考核指标:观察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技巧(如沟通技巧、谈判技巧、产品介绍技巧等)的运用熟练程度和效果。
-评分标准:
-能够熟练运用各种销售技巧,有效促进销售成交,得4-5分;
-基本掌握销售技巧,在销售过程中能较好运用,得2-3分;
-销售技巧运用不熟练,效果一般,得0-1分。
2.市场洞察力(5分)
-考核指标:销售人员对市场动态、竞争对手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力,以及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销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