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冲刺讲义.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一、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是标准的企业法律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
Ø 一人公司和国独的 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 性。
Ø 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
(1)独立的财产
总结:A 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B 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 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告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告 ( )名义。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
A 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
表现在:a 股东对公司 ( )不负责;b 股东对公司 ( )不负责;
B 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 !因此,公司存在 问题。公司 ,
股东 。
2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3 公司具有营利性。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 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 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
2 公司可以向( )企业投资,但是 ( )除外;
B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
Ø 对外担保, 决议;对内担保, 决议。
Ø 对外担保, 定;对内担保, 定 。
Ø 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Ø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 %,也必须 决议。而且必须经过 股东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Ø 对内担保的限制:A 接受担保的股东和 B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必须回避表决,由无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
(2)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 40%(《证券法》第 16 条)。
总结:
1 何为净资产?
2 发行债券的净资产要求?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 )。
(三)公司的分类
分类标准 类型 备注
以股东的责任范围 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我国没有 “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责任公司。
以股份的转让方式为标准, 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式公司、股份公司是开放式公司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
两合公司 (但其中的非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 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