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国际贸易政策(出口鼓励和管理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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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鼓励出口政策 各国除了利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外,还采取各种鼓励出口的措施扩大商品的出口。限制进口和鼓励扩大出口是国际贸易政策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无论采用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都无例外地会采用这种奖出限入的政策。 7.1 鼓励出口政策 (一)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指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商品所提供的一种信贷资助,它是一国的出口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对银行而言,这就是出口信贷业务,用于促进和扩大出口。 出口信贷按借贷关系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7.1 鼓励出口政策 卖方信贷。它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协议由出口厂商与银行之间签订。卖方信贷通常用于机器设备、船舶等的出口。由于这些商品出口所需的资金较大、时间较长,进口厂商一般都要求采用延期付款的办法。 在采用卖方信贷的情况下,通常在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厂商先支付贷款5%~15%的订金,作为履约的一种保证金,在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分期支付10%~15%的货款,其余的货款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支付,并付给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出口厂商把所得的款项与利息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偿还给本国的贷款银行。所以,卖方信贷实际上是出口厂商从贷款银行取得贷款后,再向进口厂商提供延期付款的一种商业信用。 7.1 鼓励出口政策 买方信贷。它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外国的进口厂商(即买方)或进口方的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带条件就是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全权国的商品,因而起到促进商品出口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约束性贷款。 在采用买方信贷的条件下,当出口方供款银行直接贷款给外国进口商时,进口厂商先用本身的资金,以即期付款方式向出口厂商交纳买卖合同金额15%~20%的订金,其余货款以即期付款的方式将银行提供的贷款付给出口厂商,然后按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向供款银行还本付息。 7.1 鼓励出口政策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本国出口商或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国外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如:英国的出口担保局、美国的进出口银行、日本的输出入银行、和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等。我国的中国进出口银行,除要办理出口信贷业务外,也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和信贷担保业务。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有如下特点:担保金额大,有时达信用额的70%~80%,有时达到100%。 7.1 鼓励出口政策 (三)出口补贴 1.出口补贴的定义 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es)又称出口津贴,是指政府在商品出口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目的在于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2.出口补贴的分类 直接补贴:即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直接补贴的办法包括价格补贴和收入补贴。如: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制定过非常具体的补贴标准,出口补贴共分4等,特等25韩元/美元,一等20韩元/美元,二等15韩元/美元,三等10韩元/美元。 7.1 鼓励出口政策 间接补贴:即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照顾。如给予某些商品的出口商减免出口税和国内损失税的优待;对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原料、半成品实行暂时免税或退税;对于出口商品减低运费等,这些方法都是为了减少出口成本,扩大销路。 出口补贴的具体形式很多,有的很明显,容易招致报复;有的则较为隐蔽,不易察觉。GATT规定,把出口补贴视作“不公平竞争”,它允许进口国在本国同类产业遭到受补贴产品的进口冲击,造成重大损失时,征收反补贴税。 7.1 鼓励出口政策 3.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帮助出口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鼓励出口创汇而实行的由国内税务机关退回出口商品国内环节增值税的措施。有些国家还把出口退税应用到消费者,各个国家的国际机场内都有免税商店,拿了出国机票就可以到免税商店购买商品,条件是必须把免税商品带到国外消费。这种不征不退的做法与先征后退的作用是一样的。 允许免征或退还出口产品的间接税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一项政策,但如果退税额度超过已征的间接税额或者退了并没有实际征收的税赋,则在实际上构成了出口补贴。 7.1 鼓励出口政策 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 中国的出口退税开始于1985年。当年的增值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分别为:煤炭和农产品——征5%~7%,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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