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责任与角色同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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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为我负责,我对社会负责 相关链接 针对“奶粉事件”涉及的明星代言问题,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不准”,即: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 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而且特别强调,“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要求明星对自己的代言行为负责。 谁在对我负责 ★自己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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