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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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本章考点精讲
【考点1】法的本质和特征()
⒈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段”
????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段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段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 法律反映的统治阶段的意志,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段的愿望和要求,法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段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段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强制性: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利导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规范性: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明确
?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 普遍适用
?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段和被统治阶段)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考点2】法的形式(渊源)()
主要形式
2.其他形式:自治法规(由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的法和国际条约。
3.特殊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相同等地位和效力
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考点3】法的分类()
【考点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一)?? 主体
公民,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
机构和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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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体
物
?? 物,指能满足人们需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并能为人们“现实支配和控制”的各种物质资源。
自然物:人物、矿藏、水流、森林
人造物:建筑、机器
货币及有价证劵
2.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现、发明、设计
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的劳务的行为
人身
(三)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行为)和消极义务(不作为)。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四)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时也构成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考点5】各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关系()
横向关系VS纵向关系
?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民VS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针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民VS官)。
2.仲裁VS民事诉讼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当事人达到仲裁协议,一方向人们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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