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安全应急预案 .pdf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大数据安全事件,保障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和国家安全,确保个人信息
和重要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
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大数据服务提供者,针对大数据安
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三、组织架构
1.成立大数据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和监督大数据安全事件
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信息收集和报送、应急演练等工
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国家安全部门、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
四、应急响应流程
1.预警:大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
预案。
2.初步判断: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初步判断事件级别,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应急处置:根据事件级别,采取以下措施:
(1)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立即启动国家应急响应机制,各级应急指挥部全面
进入应急状态。
(2)较大事件: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机制,相关地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响应。
(3)一般事件:启动市级或县级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响应。
4.事件调查:对大数据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5.恢复与重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受影响的数据和系统,加强
安全防护措施。
6.总结与评估:对大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
1.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
享。
2.技术支持: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培训演练:定期开展大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素质。
4.风险评估:对大数据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应急预案。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大数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