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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doc

发布:2017-06-12约2.46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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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备案表 №: 姓 名 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申请事由: 本人因(□退休长期在异地居住、□在职常驻异地工作),需要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镇)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参保人异地居住地村、居委或单位意见(盖章): (情况属实的,请在照片上盖骑缝印章) 申请异地就医情况: □ 首次申请 □ 变更定点医院 异地定点医院 医院名称:             等级(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医院盖章: 医院名称: 等级(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医院盖章: 异地社(医)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参保地社保局意见 (盖 章) 经办人签名: 科(股)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备案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表中有选择项目的,请在“□”内打“√”。 3、请参阅《异地就医须知》(附后)按有关规定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均以A4纸规格复印,资料不齐全恕不办理。 本表一式三份(没有单位或单位转制的,一式两份),参保地社保基金局、申办异地就医参保人、参保单位各留一份。本表及委托书格式可从肇庆市社保基金局网站:下载。 5、选定医院对应栏目的内容均须认真填写,缺任一项目或填写不详的,该医院不予审批。 异地就医须知 一、办理异地就医条件 异地居住的退休参保人、单位长期派驻市外工作的在职参保人,需在异地就医的,应事先办理《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 二、办理异地就医所需的资料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一式三份(没有单位或单位转制的,一式两份)、参保人大一寸彩色黏贴到备案表上,以及以下资料: (一)异地居住的退休参保人 1、户口迁移至异地的退休人员,提供异地居住地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投靠配偶、子女的,参保人的配偶、子女应具有异地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办理时提供①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②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公安机关或村、居委出具的证明),③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常驻异地工作的在职参保人 1、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为参保单位长期派驻区外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驻外分公司、办事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 2、参保单位在异地开设商场专柜,参保人长期派驻异地,负责产品销售的人员,需提供商场证明(证明该参保人在异地工作)、参保单位与参保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参保单位与商场签订的协议书或有效租赁合同等。 3、参保人挂靠肇庆市各人力资源租赁公司参保,但被派驻异地公司工作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租赁公司与参保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及被派驻公司出具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三、办理变更异地就医医院手续 (一)从异地就医审批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所选定医院。 (二)变更异地医疗机构。如果变更的异地定点医院与旧的备案表的异地定点医院属同一城市,并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定点医院,提供旧的备案表即可办理。如果不属同一城市、旧的备案表为没有张贴照片的类型或有其它变更事项,则须重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一)异地备案医院为联网结算医院,出院时可现场结算报销。 (二)异地备案医院为非联网结算医院,请到肇庆市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报销医疗费,需携带以下资料:⑴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⑵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⑷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⑸相关门诊病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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