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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垄断法[指南].pdf

发布:2024-12-26约9.53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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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美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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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禁止垄断协议和独占行为;限制市场集中度、企业兼并等行

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以下是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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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反垄断法由三部法律组成,分别是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

反托拉斯法》、1914年颁布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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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世界反垄断法的开山鼻祖,主要内容是禁

止垄断协议和独占行为,此后制定的另两部法律则是对这一法律的补

充和完善。《克莱顿法》的主要内容是限制集中、合并等行为。《联

邦贸易委员会法》则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内容。该法还建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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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台反垄断法有其特定时代背景,主要是源于19世纪末的反

托拉斯运动,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竞争。根据

美国反垄断法,一旦企业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将可能面临罚款、监禁、

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拆分等多种惩罚。而且,由于美国实行

惩罚性罚款,一旦企业被认定违犯反垄断法,罚款金额将三倍于损害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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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司法操作上,美国奉行诉讼“多轨制”。其中,司法部可直

接对涉嫌垄断的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美国许多经典案例都

是在司法部诉讼下得以完成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可以直接进行

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此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

垄断的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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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美国在反垄断裁决上产生了一系列对美

国乃至世界经济有深远影响的著名案例。比如,曾一统天下的美国洛

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1911年被肢解为34个独立石油公司;曾垄断美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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