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安全技术二.pdf
第第二二节防防火防爆技术火爆术
一、火灾预防基本原则
一是防止和限制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二是当燃烧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消除或各类点火源;
三是和限制火灾的蔓延扩展,尽量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控制
1.惰性气体保护
(1)可燃固体物质的、筛选处理及其粉末输送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覆盖保护。
(2)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进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以排除系统中原有的气体,防止形成性混合物。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线与火灾的设备、储槽等连接起来,在万一发生时使用。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充压输送。
(5)在有性的生产场所,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电器、仪表等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动火前,使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
(7)发现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采用惰性气体冲淡;发生火灾时,用惰性气体进行灭火。
向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中加入惰性气体,可以达到两种效果,一是缩小甚至消除极限范围,二是将混合
物冲淡。氮气等惰性气体在使用前应经体分析,其中含氧量不得超过2%。
2.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
装盛可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路,系统必须用水压试验来检查其密闭性。此外,还可在接缝处涂抹肥皂液进行充气检测。
无味气体可在其中加入显味剂(硫醇、氨等)。
当设备充满易爆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以防外部空气渗入设备内。但也应控制,过高会增加泄漏甚至管
道破裂,过低就会有空气渗入。
对度大的可燃气体以及设备和系统,在连接处应尽量采用焊接接头,减少法兰连接。
3.厂房通风
用通风的方法使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的程度,一般应控制在下限1/5以下。
4.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明火
1.加热用火的控制
加热易燃物料时,要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而宜采用热水或其他介质间接加热。
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并应布置在其上风向或侧风向。对于有飞
溅火花的加热装置,应布置在上述设备的侧风向。
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
(1)在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动火,或在可燃可爆区域内动火时,应将系统和环境进行彻底的或清理。与其他系统连通
的,应将连接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再进行。然后用惰性气体吹扫置换,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焊。
下限≥4%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0.5%;下限<4%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0.2%。
(2)动火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将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可能积存可燃气体的沟、坑、下水道及其附近,应用惰性气
体吹扫干净,再用非燃材料遮盖(石棉板)。
(3)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在安全地点,以防回火伤人或将易燃物引燃。
(4)电杆线破残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得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地线。
(二)摩擦和撞击
轴承摩擦发热、铁器撞击、砂轮摩擦、铁桶开裂也能产生火花。
在易燃易爆场合应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如工人应穿钉鞋,不得使用铁器制品。搬运可燃物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
应使用工具,在地面上滚、拖、抛掷,防止碰撞;吊装时防止吊绳断裂下坠发生;机器设备不能用不发生火
花的金属时,应使其在真空或惰性气体中操作。
在有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是不发生火花的有色金属材料(如铜、铝)。轴
承润滑良好,敲打工具使用铍铜合金或包铜的钢制作,地面铺沥青、菱苦土等软质材料,输油、气管道应做耐压试验和气密试
验。
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及技术
可以防止火灾的发生,其扩展和减少破坏。
1.工业阻火器
机械隔爆:依靠固体或液体阻2.主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