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价格举报投诉指南.doc

发布:2017-08-13约4.34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价格举报投诉指南 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办理依据 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三、受理机构 黄骅市发改局价格举报中心 四、决定机构 黄骅市发改局 五、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干部门应当及时审查,属于收到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并且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的;第三项、没有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第四项、对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第五项‘对被举报人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提出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事实的”情形的,予以受理。 六、申请材料 1、被举报人的具体违法事实2、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3、相关证据(票据、影音材料、)4、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民事请求事项等相关证据。 七、举报投诉申请方式 窗口举报:黄骅市发改局价格举报中心 电话举报:12358。 传真:0317-5236386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方式 1、举报案件受理后,经相关领导审查受理后,经领导批示交给相关执法人员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提取相关证据事实,按照规定的权限依法进行案件讨论,认定价格违法事实。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刑侦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处理结案。 2、价格投诉可采取调解方式。 十、办理时限 价格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十一、办理结果和结果送达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举报办结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告知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咨询途径: 窗口:黄骅市发改局价格举报中心 电话咨询:12358 (0317-5331550)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上班时间专人值守,其他时间电脑录音; 联系电话:12358。(0317-5331550) 办公地点:黄骅市浩骅房地产办公楼七楼 黄骅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 3.《价格认定规定》; 4.《价格认定行为规范》; 5.《价格认定依据规则》。 三、受理机构: 黄骅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 四、决定机构: 黄骅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 五、办理条件: 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标的物。 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的认定协助书。 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六、申请材料: 1.价格认定协助书; 2.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 3.提供价格行为人的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4.提供与认定标的物有关的合法性材料; 5.其他需要明确的相关事项。 七、接收方式: 窗口接受。 八、办理流程: 涉案资产价格认定流程图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优化后时限:7个工作日) 九、办理方式: 1.价格认定提出; 2.价格认定受理; 3.价格认定人员指派; 4.实物查验或者勘验; 5.市场调查; 6.分析测算及作出结论; 7.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 8.签发及文书制作; 9.送达及归档。 十、办理时限: 价格认定机构受理价格认定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价格认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做出。 十一、办理结果: 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 十二、结果送达: 价格认定结论书、通知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提出机关。 十三、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黄骅市浩骅房地产办公楼11楼。 电话咨询:0317-5235887 十四、监督或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317-5316030 十五、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黄骅市浩骅房地产办公楼11楼。 联系电话:0317-5235887. 价格监督检查指南 适用范围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公用事业收费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三、受理机构 黄骅市发改局 四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