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546-2014 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pdf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546—2014
代替DB41/T546-2008
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2014-03-26发布2014-05-26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54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1/T546-2008《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规范》,与DB41/T546-2008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养殖场所的有关要求(见4.1.2.1、4.1.2.3.1、4.1.2.4,2008版4.1.2.1、4.1.2.3.1、
4.1.2.4);
──删除了其他建筑物设计(见2008版4.1.2.5);
──修改了养殖技术要求(见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5.2.2.2、
5.2.2.3、5.3.3,见2008版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
5.2.2.2、5.2.2.3、5.3.3);
──修改了饲养管理要求(见6.1.1、6.1.2、6.2.2,2008年版的6.1.1、6.1.2、6.2.2)。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运兵、曹运宏、李树育、朱芳、易志霞。
本标准于2008年9月首次发布,2014年3月第一次修订。
I
DB41/T546—2014
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养殖场所、养殖技术、饲养管理、
虾病防治以及捕捞、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淡水小龙虾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淡水小龙虾
淡水小龙虾学名为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clarkii)俗名小龙虾、淡水龙虾、红色沼泽螯虾,
在动物分类学上录属节肢动物门(Arthropoda)、甲壳纲(Crustacea)、十足目(Decapoda)、螯虾科
(Cambaridae)、原螯虾属(Procambarus)。
3.2
稚虾
体长(0.7~1.2)cm的个体。
3.3
幼虾
体长3cm左右的个体。
3.4
成虾
体重达到15g以上的个体。
3.5
亲虾
性成熟、体重(30~50)g,用来繁殖后代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