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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当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其次、劳动合同必需充分表达合同双方地位的公平性。
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公平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表达要求精确、清晰、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会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认真而慎重的观察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需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商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商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商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到达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供应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爱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爱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爱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酬劳。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商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商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需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需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担当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实行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展商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打算。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爱护条款、效劳期条款、特别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隐秘的爱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用人单位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依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把握商业隐秘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商业隐秘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商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把握商业隐秘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赐予该职工肯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标准“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需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
提示广阔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拓展:
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酬劳;
7、社会保险;